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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提出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要求,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编制了《南通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过程
一是前期研究。2019年8月,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组织开展前期研究,通过座谈会、公开征求、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意见。同年12月,前期研究成果通过省信用办有关专家评审,奠定了《规划》编制基础。二是组织编制。2020年1月,市发改委(市信用办)成立专班,基于前期研究成果和国家、省和市的最新工作要求,起草形成初稿,后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划》编制工作,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三是征求意见。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园区管委会进行了两轮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和函讯相关专家听取建议意见。四是修改完善。根据各地各部门反馈以及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2021年12月31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
三、主要内容
《规划》对我市“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出阶段性谋划,共分五个部分,具体为发展基础、总体思路、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同时设了三个专栏。
(一)发展基础
《规划》首先对我市“十三五”时期信用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回顾。主要有工作组织体系不断健全、信用发展布局更为完善、信用制度建设与时俱进、行业信用监管创新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成效显著、信用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社会诚信环境明显改善等内容。存在不足主要有信用建设法治化程度有待提升,协同推进机制有待加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融合应用有待深入等方面。
在对“十三五”期间工作回顾总结的基础上,《规划》对“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发展形势进行了分析,主要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了新动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出了新使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赋予了新内涵、加快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了新任务、科学技术蓬勃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带来了新契机等内容。
(二)总体思路
《规划》提出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重点领域,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诚信南通靓丽名片。
《规划》提出了五条基本原则:依法建设,规范发展;统筹规划,系统推进;政府推动,形成合力;协同监管,创新共治;强化应用,注重实效。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4”的发展目标。一个总目标是我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四个分目标分别是争创高标准信用数字化建设示范区、建设高效能信用新型监管先行区、打造高质量信用应用创新区、塑造高水平诚信环境引领区。
(三)主要任务
《规划》共提出了“十四五”四大主要任务,即实现“四个全面提升”。一是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诚信建设水平;二是全面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水平,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信用监管。三是全面提升信用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做好创新城市管理信用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精准化工作。四是全面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字一体化水平,着力构建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总枢纽,加快推进金融和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融合,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清单管理、
强化信用信息融合共享,持续发挥系统的基础支撑作用。
(四)重点工程
《规划》提出实施七大重点工程,一是实施信用试点示范创建工程,目标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和两个以上省级县区创新试点地区;二是实施乡村诚信建设提升工程,积极推进信用户、村(社区)、镇(街道)创建,积极推广整村授信和社区信用自治工作;三是实施信用惠民便企工程,广泛实施信用惠民措施,大力拓展信用便企场景应用,助推金融服务创新,信用助推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四是实施重点领域信用智治工程,在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10个领域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五是实施信用市场培育工程,优化公共信用服务,推广市场化信用产品应用,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六是实施长三角区域合作工程,深入推进共建共享,积极优化区域整体信用环境;七是实施诚信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不断弘扬诚信文化,强化诚信教育,深化诚信实践。
(五)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强化组织保障、人才保障、资金保障、安全保障四方面措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同时,《规划》设立了三个专栏,分别是:南通市信用承诺全流程闭环管理专栏、市公共信用信息联合奖惩系统、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市场信用管理应用专栏。
政策原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