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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5-09|来源:人民日报|专栏:诚信大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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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不久前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顶层设计层面就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部署。本期大家谈,我们邀请3位作者,一起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建言献策。

——编者

擦亮重信守诺的名片

邹翔

开办企业不弄虚作假,进行交易童叟无欺;售卖产品不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用好口碑吸引回头客;如期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拖欠、不违约……诚信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要着力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让诚实守信者畅行无阻。

现实生活中为什么失信现象时有发生?归根结底还是一些人觉得有空子可钻,把坑蒙拐骗、弄虚作假作为谋取利益的手段。但从长远来看,不讲诚信无疑是一种短视行为,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每个人都是受益者,每个人都是重要且不可或缺的一环。

重信守诺,人人都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意见》提出,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青少年、企业家等群体的诚信教育。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让讲诚信成为每个人心中的道德坚守,转化为你我的自觉行动,定能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

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

王鹏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系统思维,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存在的建设力量分散、信息共享不畅、惩戒力度较弱等难点。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一方面立足当下,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另一方面着眼长远,在完善法律规范、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久久为功,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提升监管精准度和有效性。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更好融入诚信体系建设,助力实现精准监督、全程监管。

发挥各类主体能动性

崔传刚

市场主体作为整个经济的微观基础和力量载体,其信用建设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只有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做到位,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才能得到完善。

《意见》就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作出专门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经济运行各领域各环节,对参与市场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各类主体,依法加强信用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离不开引导和约束,这既包括政府的监督管理,也包括通过法治手段进行有效的规范和必要的惩戒。尤其是要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长效机制,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主体的自觉追求。同时,市场主体本身也需要树立自我约束意识,在参与市场活动中擦亮诚实守信的底色。

从过往情况看,增强市场信用的举措往往是市场主体实践和创新的结果。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它们必能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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