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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处罚
违法事实: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襄汾县育才学校处罚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8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5-18
处罚机关:
襄汾县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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