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应急罚〔2022〕非煤一-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等违法
-
违法事实:
陶寺乡人民政府2022年3月27日夜查时发现:襄汾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未执行《关于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停工停产的通知》【襄安办发(2021)148号】文件要求,井口私自启封打开。
-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2022年3月27日,陶寺乡政府对襄汾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夜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隐患:未执行《关于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停工停产的通知》【襄安办发 (2021) 148 号】文件要求,井口私自启封打开。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 书》《整改复查意见书》《调查询问笔录》 《陶寺乡关于矿山企业夜查问题的情况报告》。
-
罚款金额(万元):
2.9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Tue Apr 26 00:00:00 CST 2022
-
处罚机关:
临汾市襄汾县应急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临汾市襄汾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应急罚〔2021〕非煤一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作业现场管理类等违法
-
违法事实:
领导带班下井计划未在办公楼及井口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
处罚依据:
依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对襄汾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隐患:未按照规定公示领导带班下井计划。该企业涉嫌违反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
-
罚款金额(万元):
3.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Tue May 25 00:00:00 CST 2021
-
处罚机关:
临汾市襄汾县应急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处罚
-
违法事实: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给予襄汾县恒鑫矿业有限公 司处罚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1.8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Fri May 03 00:00:00 CST 2024
-
处罚机关:
襄汾县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
襄汾县消防救援大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自然资罚字(2022)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
-
违法事实:
襄汾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自2013年1月至今,你公司超越批准的面积范围建设矿山企业配套设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违法占地.建议立案查处。
-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山西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一、责令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5063.44平方米的土地退还给陶寺乡崇实村;二、限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672.85平方米土地(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三、对非法占用的491.66平方米(2022年9月新建的办公用房)集体土地(采矿用地)处以每平方米200元人民币罚款,共计98332元;四、对非法占用的2898.93平方米(2013年建设的厂房设施)集体土地(采矿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罚款,共计28989.3元;五、对非法占用的1672.85平方米(2013年建设
-
罚款金额(万元):
17.75068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Wed Jan 11 00:00:00 CST 2023
-
处罚机关:
襄汾县自然资源局
-
数据来源单位:
襄汾县自然资源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应急罚〔2021〕非煤一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教育培训类、职业健康违法类、作业现场管理类
-
违法事实:
1、未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2、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3、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
处罚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九十六条第四项,九十四条第五项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对襄汾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隐患:1、未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2、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3、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该企业涉嫌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
罚款金额(万元):
4.9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Tue May 25 00:00:00 CST 2021
-
处罚机关:
临汾市襄汾县应急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