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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自然资罚字(202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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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版)第二条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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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山西豪盛洗煤有限公司,2021年4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占用南辛店乡南辛店村和新民村集体土地建库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版)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涉嫌违法占地.建议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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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七条和《山西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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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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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一、责令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413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南辛店乡南辛店村村集体,将非法占用的15241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南辛店乡新民村村集体; 二、对非法占用的15654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56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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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1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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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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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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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Fri Jan 13 00:00:00 CST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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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襄汾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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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襄汾县自然资源局